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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千里送Zara 端午假的最后一天晚上收到了非比同学自大英帝国寄来的包裹,里面是一件Zara的性感衣衣及一只Dior的性感口红,我换算了一下价钱,这两件东西价格应该不比国内便宜,再加上邮费,嗯……
我拿着包裹袋问查理先生:“你妈妈疯了吧?”查理不动声色,然后抬爪。“又去外外?你也疯了吧?你刚从外边回来你个小疯子。”查理很傲气的扭头走了。
查理的新发型很~很另类,并不像预期的松鼠模式而是完全呈现出一派小狐狸的景象,总有路人会问:“这是什么狗啊?”“博美,把毛剃了。”“哦,博美剃了毛是这样啊?”更有甚者,“哟,它眼睛怎么那么大啊?这是赖猴吧?”旁边人听不过去了,“什么赖猴啊,那叫懒猴。”“哦,这是懒猴懒猴。”
非比同学曾经说过,有人管查理叫猫,有人管它叫猴,有人叫它狐狸,至此一一得到了验证,但我想问一下:有人管它叫黄鼠狼吗?我最近这么叫它,简称狼狼,但是它好像更不爱理我了。
古人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结果现代人非比小姐千里送Zara,礼不轻情义更重,虽然后来我知道了那支口红不是送我而是送老妈的,但我还是义无返顾的涂了。
我知道,都是我的,Zara是我的,Dior是我的,查理是我的,非比也是我的。 5月1日 礼物 如果五一都需要拿礼物的话会不会太矫情了呢?
我晕晕沉沉大概睡了三个小时然后就收到了这份礼物:一件来自Orlando的Disney,一件来自“the most crazy beach of the world”的Miami——的两张明信片,竟然同一天到达。
这是我和man的约定:每到一个地方就得给我寄张明信片,但是super man同学并没有按照事先的签名签上ML,估计是也觉出来太丢人。
Man同学走之前我还嘴硬说不想,结果前几天就梦到super man大人回来了,热热闹闹的,我已经习惯了那种隔三差五的热热闹闹。
想你了,亲爱的,虽然我不打算亲口承认,不过谢谢你和小驴同学联合签名的明信片,祝你们玩得快乐,当然,我需要更多的明信片,你知道我有收集这些东西的习惯。 4月16日 通宵后遗症 8点钟,我终于见到了我想念已久的枕头,之前的24个小时我都在跟电脑较劲,所谓的工作其实某些时候就是一种较劲行为。
阔别已久的程小猫以久别重逢的姿态欢迎我,每天程小猫都要上演四五回的久别重逢,弄得自己好像是某地方的代表欢迎团似的,就差手持鲜花面带微笑了。如今的程小猫已经名扬西内外了,走哪儿都能碰上叫得出它名字的人,甚至有民众希望与它合影留念,但是面对众多的粉丝程小猫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相当的不给面儿。大牌必须拿出点儿气派来。
重回枕头的怀抱使我有点儿激动,看了会儿《聆听父亲》,这书写得不急不躁,远比我预期得要好很多,也远比作者的名字好很多——我还以为他是张大民的兄弟呢。
接着我便睡觉了,再次醒来是被摇醒,经过长达2分钟的确认后我得出结论:肯定不是地震。这种震动是那种细小的、频率极快的抖动,最后我明白了:这是我自己在抖,但这种抖完全不受自我控制。因为并不是地震所以我便又踏实的睡了,这时候是8:30,再醒来11:30,再也睡不着了。
因为睡不着,便起床去逛街,买衣服的时候把钱付了对方把衣服包好递给我的时候我问:“这是什么?”我彻底忘记我买了衣服,以为此行的目的是出来晒太阳。
挑了半天紫金的项链,试了半天的鞋,最后只买了副太阳镜,刷卡的档子觉得舒服了。
照我妈的理论说,因为少发了一个月的工资所以我应该花一个月的工资来买东西,这逻辑很混乱我没想明白,隐约觉得这样我就赔进去2个月工资了。
无论如何,我觉得应该去做一些运动了。 4月7日 破财破财 我手机丢了,确切的说应该是手机掉了,这不是一种很矫情的说法,而是很确切的说法,只是我没有把它捡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手机应该确定是掉在3.3的地下车库了,因为我下车的时候听到了“咚”的一声,之前我腿上放了太多的东西:眼镜、电话、围巾、衣服……我从地上捡起了眼镜,忘记了手机。
想起它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多钟了,打过去,关机了,我想大概是没电了,因为之前它一直在“嘀嘀”的响,前一天出去玩没带充电器。我想到应该先停机但是并没有这么做,因为我觉得现在手机这么便宜谁那么鸡贼还会眯手机呢?没想到我还就真碰上一鸡贼,不仅眯了手机还打了不少长途,好在不是美国,我只能谢天谢地打得都是荷泽。
第二天早晨起来在我的幻想中手机应该会通:它碰上一好心人捡到它,给它通电,然后等着它主人把它领回去。结果,还真让我猜准了,它通了,只是通了三回之后关机了,看来我的幻想破灭了,没有人愿意和我共同上演失而复得的戏码。
正好,我早就不想要手机了,最好谁也找不着我。
可是,还是得停机、补卡、买新手机,因为是90年代的卡停机、补卡极其简单,出示身份证、签个名就OK,连钱都不用交,还可以查详细的通话记录。不过旧手机中的电话号码和信息都没了,我想不起来有没有什么重要信息在手机中,但重新输入百十来个电话号码确实是件挺麻烦的事,而且许多人恐怕就此失去联系也说不定,也好,就此简化一些人际关系也是不错的事情。
破财破财,为了彻底破财我把头发又染又烫了一番,颜色还不够艳,最近我准备再补染一次。 3月3日 小黄-跑儿 嗯,从春节前我就开始琢磨要买辆新车这件事儿,必须的,一定得买,这样,在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就能驾着它东奔驰西跑了。
在网上看到它的照片的时候我就疯了,就是它——小黄-跑儿。于是驾着我的拓拓在一个错误的时间走上了一条错误的路,我只能告诉大家:周末,五六点钟,八达岭高速,狂堵。但是我已经决定:我必须马上拥有它,LOOK,就是它。
据说是个米国牌子,在我看来这是这个牌子中除了五位数的那些个以外最漂亮的一辆,双减震,六变速,宽轮,就是重了点,大概有个30多斤,不过没事,于是装车走人。到家卸车的时候太激动,把后挡泥板撞车门上,折了,这让我很懊恼,因为找不着人来赔,而且我问了一下,暂时这东西还配不上了,靠。
搬回家才发现另一个问题,我妈问:还有别的颜色吗?我说:有,蓝的,红的,绿的之类的。我妈说:那为什么又买了辆黄的呢?你以前不是有黄色的吗?可不是吗,高中阶段有辆黄色的,有年头没骑过了,现在大概还躺在车库里,“小黄-跑儿”的名字也是那时候就有的了。
这名字好像还是我跟利瞎贫的时候取的,那时候我们还在上高中,有个男生天天中午骑我的车出去,然后打气擦车这些事他也包了,那时候我骑的就是辆小黄-跑儿。那年头我酷爱黄色的车,觉得所有车只要漆成黄色就是漂亮,大概潜意识里受了早年间黄面的影响。另外一个男生臭贫的时候说毕业五年后会带着大钻戒来找我,后来以讹传讹就变成开着小黄-跑儿来找我了。N年前同学聚会,利还不忘臭贫,问人家:小黄-跑儿呢?据说轱辘钱快凑够了……
大概人的潜意识中会对色彩有一个顽固的认识,比如:车最好看的就是黄色的,衣服最漂亮的就是蓝色的……另外,小时候骑自行车,长大一点儿后开汽车,再长大之后回过头来还是想要骑自行车,那这中间一段时间脑子出什么问题了呢?还是说人所追求的只是能让自己掌控多一些选择呢?我可以选择:步行、自行车、公交车、开车……今天早上我选衣服选了40分钟,然后穿了昨天新买的裙子,得瑟。
最近几天我又累又兴奋,有时候又很沮丧,如果一切都是宿命,那我再怎么闹腾结果也都是一样的吧?这样一想我又崩溃了,这次的崩溃源自于从前的千百次崩溃。
不好,这样不好。 1月21日 查理来了 哦不,不是查良镛和比如说理——有理同学来了,自从康熙来了以后这种说法实在太讨厌了,据说最近湖南卫视又有个什么河马来了,太没创意了,你不知道变变啊,比如说:来了您,河马。之类的。
我们查理可是整个的,来了就是来了,不搞自我分裂这一套。查理现在地位很崇高,我说话得小心点儿,对它稍有不敬我恐怕得吃不了兜着走,而兜着走的结果就是便宜了查理这小子。它妈说它饱了就不吃了,没那个,据我观察它压根儿就没饱过,要不就是根本不知道饱,反正它只要看见别人的嘴部有咀嚼的动作就急,就等不得,刚开始的时候还装了下绅士,昨天中午带它出去吃饭的时候它可显了原形,不给就急,唔唔,进行类似犯规的身体冲撞,还有一阵子背过脸去生闷气,那样大了,并且听到隔壁包箱有小孩说话的声音其极不爽,给它给气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得了,我给各位汇报一下它昨天都吃了些什么,省得说我言过其实冤枉了它,它吃了:白薯、萝卜、香肠、窝头、米饭、海米、黄鱼、苹果、桔子、西瓜。
它现在好像是我弟,这让我有点微拧。贺MM寒假结束的前一天把它送来了我家然后又飞往了大不列颠,但据说此前贺MM一直拿它当儿子养,怎么到我这就乱了呢?这样不太好,恐怕它对我就不会太尊敬。
对我的不尊敬已经有了实例,这家伙有点儿爱管闲事,楼道里一有动静它便开始激动,贺MM交待过,这种情况就跟它说闭嘴,它要是不听就打它嘴巴。我听了、信了,结果发现这是一圈套。当我刚打了它嘴巴一下之后它就伸出了左前爪冲着我的脸就来了,看样子我们必须经过一场厮杀对打,要不谁也不服谁。为了避免二犬相急必有一伤的尴尬场面,我闪了。
下午带它去剪指甲它更是把人家那弄得狗飞狗跳,先是冲一只比它个大的来买吃的的公狗狂吠、叫嚣,那兄弟可能也有点缺,一个劲向它示好,还试图闻它屁股,估计把它当成母的了;公狗走了之后它又开始追着人家那一只小母雪纳瑞狂跑,弄得人家没处躲没处藏的,闻人家屁股,人家好容易准备配合它一下的时候它又一下子没了主意,傻站在那,人家等得不耐烦了起身走了它又开始狂追,连流氓都不会耍。
吃得多,运动得也多,于是半夜在报纸上拉了两坨便便,早上出去散步的时候又拉了两坨,也不像刚来的时候那样装忧郁、装可怜了。
矫枉必须过正,估计等查理它妈回来的时候这家伙已经变成一小疯狗了。 12月18日 婚礼摄影笔记 时间:2007年12月16日16:00
地点:北京饭店贵宾楼三层王府厅
别忘记带:相机、手机、钱
并不是正式的婚礼,确切说应该只是一个小规模的晚宴,捎带手收点儿份子钱。
我没敢穿黑衣服,结果发现新娘穿了件大黑毛领大衣加一条黑紫色裙子。新娘挺漂亮的,长得像黎姿,当我这么说的时候别人告诉我她御了妆长得一般。难道此地的习俗是不能赞美新娘?
我谁都不认识,除了月,据说这婚礼是她策划的,但我看不出来如此一顿晚饭用得着什么策划?晚宴6点才开始,4点到6点这段时间我无事可做,在咖啡厅里发呆,一个穿黑裙子的姑娘在拉小提琴,虽然她长得不美但琴声真的很美,我发觉我竟然是第一次觉得小提琴声音优美,一心盼着她多拉几首,结果她却在那里磨磨蹭蹭。月给了我个红包,我懒得拿,让她放我包里就行了。
6点钟晚宴开始,司仪是个84年的小姑娘,不知道以未婚的姿态主持婚礼是个什么状态。新郎新娘也都不大,新郎才25,而且马上要当爹了,这感觉有点儿奇怪,因为他看起来挺成熟的。
新娘是温州人,新郎是山西人,看来是强强联手,酒过三巡的时候新郎家的亲戚开始表演节目,一种类似于大秦腔的地方大戏,戏词大致是拉拉手、亲亲嘴之类的,相当豪迈,只是让我拿相机的手抖得更厉害一些了。
我发现我在手抖,我没喝酒,想必是太久没拿的缘故,颜色也不对,调ISO、白平衡、快门……不管调什么都看起来不对,我有点儿小崩溃,想把红包退回去,但显然不不合规矩,只能狂拍,700多张,看来只能以量取胜了,挑出1/3凑和的应该还可以。
晚宴在大戏声中结束,可月以及她那个策划小组看起来并没有闪人的意思,弄得新郎一家也不敢闪人,但是新郎一家还是意志不够坚定,终于没能扛过这个小组,这个集智慧于一身的小组这样做的用意是什么我没太弄明白,反正那个看起来很像是小组组长的老头后来忽悠我去上他的课,我特不识趣的问了句:“什么课啊?”月说:“心理学,九型人格。”我接着想说我对五行八卦,尤其是名人八卦比较感兴趣,但我没说,我现在关心的是照片什么时候给他们,但是他们好像没人惦记要,不急,他们说,我靠,这是第几型人格?
月送我回去的时候也捎上了司仪MM,她问了我一个特弱智的问题,我当时差点笑喷了,接着她又好像不太理解我是姓爸的姓还是姓妈的姓的问题,我很想跟她说这是个父系社会,一般来讲,像我姓我爸的姓这是正常的,但我怕她对父系社会也充满质疑所有没敢讲,她男朋友在一旁默不作声,月后来跟我说司仪MM的男朋友特聪明,我于是琢磨了一下他们平时是如何沟通。月让我夸奖夸奖她的新车,我说:“让我下去,我快吐了。”估计这赞语不好笑,没人听懂,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她这车太好了,据说好车都比较容易使人晕车,看来是因为我没晕过,所以演得不像。
月对这样的合作看起来相当满意,稍晚后给我发了条短信表示这是一次伟大而成功的合作,不过我在第二天开机以后才收到,也就没配合她也没给她回。
突然觉得有点儿对不起利和贺MM,拒绝做她们的伴娘,也没给她们的婚礼拍照,尤其是利,不仅她的婚礼去晚了,而且相机没拍几张还没电了,太不应该了。
据传说婚礼这件事情,不管当没当伴娘伴郎,只要帮忙了其实在命格中都算是结了一次婚,只是每个人的命格都不相同,有的人命中就是有无数次婚姻,有的人可能也就有几次,名额占掉了便没有了。
这样算起来我也已经结过、离过不少次婚了,虽然我不确定我以后会不会结婚,但总不希望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名额已经被占掉,尤其是在被占掉的同时我还送出了份子钱,这感觉多少有点儿奇怪。于是对于月这种伟大而成功的合作方式我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
希望婚礼摄影这件工作就此打住吧,拍照可以,也别给我红包,我压力大,也别要求我什么全程跟拍或者怎样,我就自娱自乐,不是帮忙,不占名额。 12月9日 金色金马 晚上的聚会加上老师一共是几个人我一直没数清楚,反正人不多。
我想我大概是失忆了,人都认识,可是说的事都想不起来了,据说我们已经认识有10年了,这个问题我也不太敢肯定,总觉得有些出入。
到场的人看起来混得都不错,干什么的都有:有公务员、有工程师、有老师、有搞旅游的、有做广告的、有自己单干的、有白领、有专业人员……我说不清楚我是干什么的,只能笼统的说是做杂志的,但我最近觉得杂志跟我也没什么关系了;没到场的据说有性情大变的、有出国当护工的、有当了妈的、有进去了的还有倒腾军备的……老师说当年就想培养我们的团队精神与纪律性,看来我是一个彻底失败的案例,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有任何的团队精神与纪律性,但除此以外再加上奇装异服上学时候的我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太让老师头痛的地方了。
女生们说我变化很大,男生们说我一点变化也没有,弄得我也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大家变了,但是我觉得我和大家有代沟了,也许并不是什么代沟只是环境沟,大家关注的事情不一样,我依旧关心吃喝玩乐,别人已经开始关心功成名就。
在那里,我是沉默的极少数,而不是沉默的大多数。
晚上回家立马看已经进行了一大半的金马奖,金马奖几乎是我每年必看的节目,曾经也是一个我关注电影的风向标,但是近年来金马奖越来越像商业妥协了,于是可看性也越来越差了,但也已经成为了我的一个习惯。今年的金马奖差最后一个奖项没颁我就烦了,关电视睡觉,因为一点悬念都没有,除了《色,戒》也不可能再有其它什么了。这届的金马完完全全倾斜了,大部分奖项都颁给了《色,戒》和《不能说的,秘密》,不明白为什么今年的多数电影名称中间都要有个逗号,而有了逗号为什么不能跟个句号问号省略号呢?这届的金马奖惟一值得我期待的电影估计就是豆导的《情非得己之生存之道》了,这部片子我已经关注了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豆导总是可以捕捉到一些真实的细节,并以不同的视角拍出片子,但这部片子大陆肯定不会上,而等BT版本应该还会再有一段时间,看来,我还是喜欢政治意味很浓的电影。其他一些创意类短片和纪录片看起来也不错,有时间可以找来看一下。
这届的金马好像不同于往届,是金色的,金色的金马,听起来就像白痴,看来金色的转变也就是像商业与主流的妥协。 11月8日 老程当家 我跟老程说:“咱弄点儿酒喝得了。”老程说他也正有此意,英雄所见略同,于是第一天花雕,第二天米酒,第三天saki……反正甭管什么酒,都得拿一小壶温过了再喝,这天如果不喝点儿酒恐怕要盯不住了。
酒足饭饱,我问老程:“你是看电视啊,还是玩游戏?”老程说:“你说。”“你说。”“你说吧还是。”“瞎客气什么啊?”“我得让着你,不能欺负你。”“凭什么你就不能欺负我啊?”“我比你大啊。”“那你看电视吧,我玩游戏去。”为人子女要尽孝道,我知道老程一向不爱看电视就爱玩游戏,但我也知道老程最近在看一部特傻的革命题材电视剧,前一天晚上他跟我说想知道徐向前是怎么……怎么来着?我忘了,反正我阻止了他,当机立断的把电视转了台,虽然已经事隔了24小时,但我想以电视剧的节奏他还是应该可以知道徐向前怎么了。我是个成人之美的好孩子。
我妈抛夫弃女独自去了温暖的越南,而且经常在半夜时分打来电话报告当地的气温有如何的温暖,我一直没弄懂原来手机的优惠时段竟然也是在夜间。自从老妈奔越了之后老程便当家做起了主来,我和老程也就再也没看过天气预报,我时常怀疑我妈是个秘密的天气记录员,要不然为什么每天的头等大事是看天气预报呢?又不准。但好像天气预告这种公开的事情也用不着动用到秘密组织。
老程不看天气预告便预计周末天气不错,于是跟我说:“你周末要是没什么安排的话我带你去怀柔吃红鳟鱼去。”我暗自一笑,吃鱼根本就是对我这只猫下的饵,老程的真正目的是去玩相机。
老程送了我台D80,其实我要的是Wii,老程是答应了的,但临时变了卦,说还是D80比较好,这根本就是两个没有任何可比性的东西,我知道他根本就是想自己玩,也就没跟他计较太多。我是个大度的人。
好像有很多年没有单独和老程两个人一起出去过了,当然,和老妈、老程三人行的时候倒长有,三人行的时候老程是司机老程。司机老程像大部分男人一样,超不爱逛街,但是司机老程从不制止逛街的行为发生,而是本本份份的做一个好司机,在女士们逛街的时候便留在车里睡觉、看书或者抽烟,甭管这街是逛了三个钟头、五个钟头还是一天,绝无怨言,而且必须对买来的东西大加赞赏,即使他觉得不好看也得说句“还行”。老妈说老程这点做得很好,就是从来不问女人买东西花了多少钱,买什么都好,不限制。
但是说到当家老程可并不是一把好手,就连买苹果他也能买到假的花牛,对于我这种只吃花牛的人来说这是件让人无比气愤的事情;老程最近做菜倒是有了些长进,起码每个菜和每个菜的味道会有些差异了,但颜色看起来还是完全都是一个菜;而且老程竟然在老妈奔越的当天晚上就跟我抱怨说:“怎么时间过得这么慢啊。”老程是个很酷又玩心很重的人,平日里想安静的玩会儿游戏却总被老妈叨叨的不厌其烦,结果没人叨叨他了,随他想玩多长时间就玩多长时间的时候又不习惯。
老妈反复强调了洗衣机的使用步骤,但是我看老程近期好像没什么洗衣服的计划,我倒是不太担心,反正衣服多的是,天天换也能坚持个一两个月,不过看样子老程弄不太清楚他这个家到底要当到哪天,我是怕他到时候即使有股子猛劲也不知道该什么时候使,倒时候被记个大过,估计再想翻身也难喽。 10月11日 出门没看黄历 昨天的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出行”四个大字,但因为我家没有黄历,所以我高高兴兴的出门了。
按说我上班的时候已经躲过了高峰,可谁知道这天车站等车的人竟然乌泱乌泱的,以遛完早的老头老太太居多,好不容易来了辆车看着这么多有劲的老年人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上还是决定上了,谁知道下一班车得等到什么时候啊,挤点就当暖和了。
车开出去没几站司机便宣布车坏了,车上立马吵了起来,老头老太太们估计早上还开完嗓,声音宏量且此起彼伏地吵吵着车坏了车票怎么算?司机说都上后面车,不用买票,老头老太太们才算塌实,拥拥挤挤下了车,后面跟了一辆更挤的车,为了不吃4毛钱的亏一车人挤上了上去。我实在看着那么多人头痛,准备步行去上班,走了半站发现了个自助银行,结果取了2000块钱,其实十一前我兜里就没钱了,但一直扛着,一是一直没看见银行,二是觉得不取钱会省一点儿,结果一破车把我的计划都打乱了。
又走了半站我觉得有点儿累,决定还是坐车上班,这时候已经走到了工莳家楼下,张望了一眼,他的车不在,这就说明不能让他送我上班,又等了半天,终于有车来了,人很少,早知道这样不如再晚点儿出来。
下班的时候也不是高峰,还不错,到车站就来车了,而且还有座位,结果这次又是到莳家楼下车就不开了。
这次是个大老爷们儿。车开得好好的这大老爷们儿跑到司机跟前说他腿磕着了,结果司机立马就把车停下了,说是要去请示然后就下车打电话去了,大老爷们儿带着一声酒气操着外地口音,就这样激起了民愤,有人问他上哪喝酒去了,有人跟他说为了你一人耽误整车人的时间,有人说谁知道他在哪磕的啊这么大酒味估计在车底下磕的都不知道,有人说你讲点儿公德,有人说一大老爷们儿磕一下自己揉揉不就结了嘛……我对面坐了一人民教师,中气实足,我戴着耳机听金属竟然从她口中得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大老爷们说我认倒楣还不行吗,但一车人不依不挠,决定把他赶下车,可是司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决定让整车人下车然后结果大老爷们儿的问题,结果群众运动的矛头一下子调转了方向,开始说司机,至于嘛人家又没说什么就跟你说磕了一下,懂不懂事啊你,我们都刷卡买了车票了,事X,报警报警……全车人都在僵持,老师在讲道理,我又张望了一下对面停车楼,莳的车还是不在,看来他也不能送我回家了,好像这人又消失了有一阵子了……后面过去了好几辆车,估计过了小20分钟,事情终于解决了,司机决定继续开车,大老爷们也又重新上了车,大家相安无事,好像这事就没发生过一样,靠,怪了。
车继续前行了一段,马路上碰到一倒爷,这位爷破衣烂衫直接倒黄线上了,但既使倒了也不忘指挥交通,不过看起来他的指挥没起什么作用,车都堵一块了,但没一人敢撞他的。
好不容易下了车前门口好像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里三层外三层围的都是人,马路当中间站了好几个警察,快闪,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快闪,不明白有什么好看的。
晚上收到消息说老大对这期的封面设计完全不满意,这让我有点儿火大,怎么着也不能用“寒碜”这个词吧?有那么差吗?我还觉得挺不赖的呢。结果一晚上没太睡好,脑子里想的都是那些元素的排列组合,出现了几个模糊的形象,结果今天一大早6点就从家里奔出来了,早饭也没顾得吃,9点前又做了4版,却是越做心里越没底,谁知道老大想要的是什么感觉啊,他不说,我怎么知道?恐怕连他自己现在也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呢。
不知道今天黄历上写着的是什么,希望不是“诸事不宜”。 9月14日 血光 3.3的地下车库一片狼藉,看样子是在装修,上下行车道共用一条,想必在某个循环会有两车相撞。
3.3的楼上,一位胖姑娘手持工具,噘着嘴,恐怕是有人欠了她的钱,但欠钱的人绝对不是我。
“帮我修短点儿。”我对胖姑娘说,胖姑娘似点非点了一下头,拿起指甲钳就开起了工,一下,两下,有血喷了出来,我下意识低声哎哟了一下,疼。
“剪到哪了?”胖姑娘一副茫然的姿态,“肉。”除了肉我想不到还有什么称谓,皮已过,骨还远。胖姑娘很大度的拿了些棉花贴在了流血的手指上,“没事儿。”好吧,我也想是没事,只是有点儿想哭,疼。
胖姑娘的心情好像变得好了起来,不再噘着嘴,带出了点儿笑模样,开始聊天,可我不知道应该和她聊些什么,生怕聊天一分她心再给我手指一剪子,但又怕不和她聊天让她保持笑容,她也会心情不佳的再给我一剪子,然后我早晚变成剪刀手。哎,人为刀殂,我为鱼肉。
据说如果把客人的手弄破了会扣她们的钱,于是我没有声张,看样子胖姑娘已经被人欠了钱不能让她生活没保障,我只得自我安慰:今天大概有血光之灾,上天苦胖姑娘的心志,让她扮黑脸,给我放小小一点血,说不定还消了我的灾呢,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从车库拿了车按管理员的指示逆行上了地面,成功撞到路边一隔离墩,对面一开宝马的男人大叫,“妹子,撞得好。”投桃报李,我报之以微笑,心想:如果用宝马撞应该会撞得更好。
烫了头发,买了新衣服、新包,见了点儿小小的血光,日子看来还不错的样子。 9月10日 病 其实我已经病了很久了,从八达岭回来我就开始拉肚子,期间还吐过一次,两大口黄色的东西,有点儿苦,据说那是胆汁,但我不知道我的胆到底有多太,怎么会容得下那么多的汁液。
拉了整一个星期的时候给贺MM饯了次行,吃的日料,生鱼、生蚝、扇贝胡吃了一大堆。而之前一天晚上老大请客,好在我很明智的拒绝了,要不然我可能坚持不到给贺MM钱行。
星期六,阳光明媚,先给爹妈送去了公园然后直接奔了婚礼现场,新娘子已经早在草地上迎客了,据说九点钟的时候就开始找我,但我手机没开。
新娘子不是一般的漂亮,是我近期见过最美的一个,终于使我知道什么是“菲林杀手”了。婚礼是中西结合的,仪式是在室外院子里办的,我的工作便是拍照,因为是草地,又没有什么树,太阳又大,结果我可能就有点中暑。
开席的时候我已经觉得有点儿不舒服,说不上到底是哪,没怎么吃东西,就喝了点饮料,结果还越喝越渴,坚持不住的时候跑了几趟厕所,不过还算顺利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坚持到了最后一刻,而且还冒充了一下司机,送两位客人回家,然后去公园接了老爸老妈,大概路上太难受了,于是车开得很猛,结果又把我妈吓着了,自从上次带我妈出去撞了次车之后她就百般拒绝坐我的车,没想到这次又把她吓着了。
到家我就开始下吐下泻,躺了会儿把照的相片整理了出来。我一直不太会拍人像,但是因为新娘子太美了,所以大概从某些方面弥补了我本身的不足,拍出来的片子都很漂亮,这让我很高兴。总共大概拍了1000多张吧,但是因为卡只有2个G,所以边拍的时候就边删了不少,最后还是把卡拍买了,小800张,能挑出不少好的,但因为太多又加上不太舒服,所以最后也就挑乱了,随便挑了几张放在了BLOG中,敬请欣赏。
一边挑片子的时候我一边不由自主的唱起了歌,我知道我已经开始发起了烧。
从小我一发烧就会变得很兴奋,唱歌唱不停。这次来来回回唱的只有两首歌,一首是伍佰的《花不香》,另外一首是陶喆的《今天就要嫁给你》,这俩首歌同样的莫名其妙,充满哲学反思。
大概九点就躺下准备睡觉了,一直没睡着,十一点半开始再次唱歌,这次是五月天的《孙悟空》,我妈进来给我试表,38度6,然后让我闭嘴,我闭了嘴,闭了眼睛,但依然睡不着,心想着明天还要参加校庆,可以见到许多年没见过的同学,还能见着我姨妈,她是我们这次校庆的组织者之一。
我们的学校是一所革命传统校,反正我们上学的时候是这样得知的。我们家大概也有上这个革命传统校的传统,我姨妈、大舅也都是这个学校毕业的,而且是从延安那边跟着学校过来的,于是这次70年校庆的后续活动就是这帮老头老太太们要复返延安。
星期天早上到了没起来床,给晓宁发了个短信说回不了学校了,多少有些遗憾,大概逢十逢五才会有个大庆,下次能回学校应该是五年之后了吧。上网搜了一下新闻,只有王治郅的消息,他是哪个时期的校友?感觉莫名其妙。
又有人邀请我去婚礼拍照,我准备做个婚礼摄影师了。
病赶快好吧。 9月7日 这俩天 中午和贺MM吃了顿饭,星期天,她就又要奔赴大英帝国了,为期一年,心里有些不舍,未来这一年将没人再在我耳边碎碎念些不靠谱的男人以及神鬼奇事了。
星期六,San Seraph的婚礼,据说给我安排的工作是拍照,这事,如果不安排我倒能好好去做,可一安排就显得有些假么惺惺的劲了,一让我把玩的东西正规划我就没什么兴致了,不过结婚是喜事,我怎么也得把情绪弄high起来。
星期天校庆,集合的时间据说是九点到九点半,这个时间对我来说实在是太早了,不过就当重返校园生活了,爬也得爬起来,70年了,如果是个人也是古来稀了。
遇到十七年没见的小学同学,MSN上聊了聊,她四年级便转走了,但是我对她记忆很深,因为上学之前就是邻居,认识,好像还一块上了学前班,她奶奶家离我奶奶家不远,老人们又都是广东人,基督徒,所以我们没事儿就一块玩,跳皮筋什么的。她对我的印象好像倒没那么深,倒是对老段记忆犹新,看来老段小时候不是一头扎姑娘堆里了就是招姑娘疼,二者必居其一。
看到了猫老师说的美术馆的大银块儿,我估磨着不像银,银太值钱,装成违章建筑的样子太不值当,应该是纸,锡纸,就是烟盒里的那层东西,而且不是一“大块儿”,我看出来了,那是一低头反思的男人,绝对是男人,这肯定没错。因为人家正自省呢,所以我也就没执行“程馆”的权力,虽然我之前答应猫让它走人了,但我心想: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未来的俩天会有点儿混乱,我已经预见到了。 8月2日 告一段落 4:22,我看了一眼手机,很好,一夜平安无事。夜里没有接到出片公司打来的电话便可以说明菲林出得顺利,这也就可以让我稍微松一口气。
可是却睡不着了,天已经蒙蒙亮了,于是开灯继续看起了《舞!舞!舞!》,是我熟悉的那种日本人的口吻。最近书看得极其慢,主要是没时间,一本《黑暗深处》断断续续看了很久,到了也没有看完。书被看得支离破碎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再看下去的耐心,大概什么东西都如此,只要不连贯,恐怕也就离结束差不多了。
过敏,很痒,因为白天忙也就没顾得过来挠,可是一到晚上却怎么也忍不住了,于是最近睡眠不好,身体也不好,躲在衣服后面的部分红肿成了一片。手太闲厉。
上午看菲林,没看出什么问题,这件事情应该可以告一段落,只等看样刊了,可能到时候会大失所望,也许会勉强过关,不管了,总算尘埃落定。
我开始放假,这是我梦想的生活吗? 7月12日 大清早的会 七点钟就要起床对我来说是件很可恶的事,虽然每天早晨这个时候我已经醒了,但我习惯躺在床上看会儿书,然后八点钟起床、洗澡、吃早饭,我过着一种相当规律的生活,如果这种规律一旦被一种非自我因素打破我就会觉得很郁闷。
起这么早就是为了去参加SL的会,我以为我跟它早就再无瓜隔了呢,结果在关键时刻我又被吸收进了组织。
九点开会,结果我早了,到美术馆的时候大概也就是8点40,美术馆好像在展出提香的作品,一说到提香我就想到丰臀肥乳,充满了肉香,这大概是中学美术课给我留下的惟一印象。磨磨蹭蹭走到SL楼下还是没到9点,但书店门口已经有人坐在台阶上等候了,看样子恐怕还自带了干粮,总觉得这样恐怕也不错,但只能偶尔为之。书店门口的墙上挂着布告,说二楼有99年以前版本的图书,打1折,准备开完会去看看。
还没进办公楼就开始大呼小叫的跟人打招呼,见谁都觉得挺亲,连保安都冲我笑,有人说我瘦了,有人说我胖了,弄得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瘦了还是胖了;有人问我是不是在走Chanel风,因为我穿了一身黑,我说我其实是为了追随我老大,大家嘿嘿笑,因为老大一年四季都穿一身黑,弄得好像心情很不好的样子。
九点整,大家才晃晃悠悠的进了会议室,三位高层领导分别讲了三件事,没有一件跟我有任何关系,但大致的会议精神我领会了,好像说SL又被各媒体盯上了,有点P大的事就上社会新闻。于是SL与各媒体就变得有如明星与狗仔队,既觉得有新闻就是好事,又觉得媒体夸大其事,弄得不厌其烦。其实大家都是同行,又何必呢。三年前我还在的时候就是这种状态,三年后依然如此。
不到一个小时会就开完了,又跟熟人贫了会儿,下到二楼找1折的书,结果发现不是少数民族语言的书籍就是港版年代很久远的小册子,不知道有谁会买,有一位老奶奶也在挑,挑了半天叹了口气走了。
起一大早,什么事都没干。 7月9日 婚礼归来 参加蓓子和毅的婚礼,遇到了许多人。
说是遇到是因为没有预期的见到,又加之我记不住人的长相,所以被大呼了名字,然后热热情情的打完招呼之后我还是一头雾水,我拼命地想要想起来这人是谁,在哪里曾有过交情,结果只有辗转知道对方名字之后才能晃然大悟。结果整个婚礼我都很紧张,生怕哪里有人大呼我的名字。
我见到了挺着大肚子的小穆,儿子已经会说话了的倩,长发飘飘我还以为是某人媳妇的浩然,光头蓄须的宇石,高高瘦瘦的文娟……当然还有一大部分是我认识的人。
因为席间被人问了大多次什么时候结婚,于是我有点儿小伤心:第一是发现自己竟然与这么多人在不同的时期有过交集结果却遗忘;第二是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小的时候玩得太疯了,导致现在心还没有收回来,而别人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只有我还跟个傻瓜似的以为自己还是个孩子。
别人都已经转弯了,只有我还一条路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有点儿头痛,大概是撞墙撞的。 5月17日 挣命 一早晨便被一个男人给弄烦了,我发现我最近极其没有耐心,一个男人的伎俩如果一眼便被我看穿,却还不自知假装特很有深度似的的跟我这软磨硬泡我便气不打一处来,很想张嘴就骂“你丫装逼啊”。静说我这样很要不得,这样是老姑娘心态,哪有男人能让我一眼就给看穿啊?男人多深奥啊!靠,好吧,我不应该歧视肤浅男性,可女人也不都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白痴,如果想泡我或者想拍我,请您事先先充实一下自己,拜托。
也许我该吃点牛黄解毒什么的,火气大,不好。
哦,我管她叫花姨,看样子她有六七十岁了,但十年前我也这么认为。我大概每年能见到她一次,每次见她她总穿着同一件衣服:一件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绿色呢子军大衣,戴一顶黑色棒球帽。至于她的脸,我没有太多印象,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长得很漂亮,但我觉得那是她出于对亲戚的某种特殊感情。
花姨是我妈的几姨的孩子,我妈管她叫花姐。但好像花姨既不姓花名字里面也没有花这个字,为什么要叫花姨我妈也说不清楚。
打什么时候有的这个亲戚我也弄不清楚,因为我的儿时并没有这个亲戚的记忆,我知道她的时候她已经出现在了廊坊。
十几年前的廊坊可不像现在这么干净漂亮,也没有著名的大学城。我第一次去廊坊的时候感觉像是到了农村,因为家里没有农村的亲戚,所以农村对于童年的我是个致命的诱惑,一切都充满新奇的趣味。那次去廊坊大人们的目的大概是为了走一下亲戚并参观一家花姨家开的蛋糕房,那年代蛋糕房还很少,而我主要是发现了一块钱可以换四个币的游戏厅、路边的台球桌以及满大街跑着的公园里的电瓶车,我觉得这地方实在是太棒了,充满创意与乐趣。
那时候花姨已经懂得投资不动产的道理,在山西、承德、廊坊、秦皇岛……各处都买了楼。花姨有一儿一女,帮她照看蛋糕房的是女儿,生了一对双胞胎,两个男孩长得虎头虎脑的,给我展示他们的玩具汽车。
我从来没见过花姨的儿子,但听到过各种各样关于他的风言风语,据说导致花姨家道中落的也正是她这个宝贝儿子。关于她儿子的故事后面再细述。
花姨就此在廊坊安下了家,据说花姨是个很能干并且很有生意头脑的女人,早在她四五十年代在北京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展示出了她赚钱的天赋。花姨在廊坊的蛋糕房干得不错,在山西给她儿子也开了个蛋糕房,她女儿女婿在廊坊又做上了印刷生意,反正日子是过得不错,挣了不少钱,但每次见到花姨总觉得她日子过得并太好的样子,穿得破破烂烂,吃也不讲究,谁家有不要的衣服、物件,她都要,然后继续拼了命的挣钱,她惟一的消费大概就是购买不动产以及贴补他的宝贝儿子,这种生活我实在没办法理解。
花姨的宝贝儿子据说是个无底洞。听说花姨的儿子长得不错,高高大大,一表人材,许多人说他长得像万梓良,别人说久了之后这哥哥便真以为自己是万梓良了,做起了明星梦,准备进军演艺圈,误入了很多黑演艺经纪中心,交了不少学费,但痴心不改又北漂了一段时间,可是万梓良基本上都在演艺圈消声匿迹了,万梓良第二看来也很难异军突起,于是最后这位哥哥梦想幻灭。
既然演艺圈混不进去哥哥准备混别的圈——传销圈。当年赫赫有名的柳州传销事件,据说这位哥哥曾亲身经历过,这次教的学费更多,基本上把花姨家的家底也折腾得不剩什么了,哥哥的梦想再次破灭。
大概这位哥哥本身就是个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角色,依旧做着天上掉馅饼,还正好砸在他脑袋上的梦想,干什么都嫌累,这时候蛋糕房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发展壮大起来,花姨家这种本身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也没有什么特点优势的蛋糕房只得悄然关张,一家好几口子只得指着花姨的退休金过日子。
这几年廊坊地区大力发展了起来,建设得很不错。我家大人经过对多方墓地的考察之后把所有老人的墓地全迁到了廊坊,因为那边环境优美,离北京又只有三四十分钟的车程,这件事也是花姨张罗办的,她是很有能量张罗办各种事情的,而这时候花姨已经在廊坊干起了包子铺的生意。
包子铺就开在花姨家的车库里,是廊坊的一个高档社区,环境不错,小桥流水人家的。她家买的是一楼,越层,很阔畅,但是看起来脏兮兮的,花姨一直在忙生意从来无暇顾及家里。这房子说是一楼其实相当于二、三楼,因为真正的一楼是属于她家的车库,于是花姨在这里开起了包子铺,生意不好,花姨根本不会做饭,开了不久就关张了,然后出租给了卖菜的,这房子也没人住了,花姨家在廊坊还有另外一处房子,但很小,不明白为什么一大家子人要挤在小房子里而空着大房子。
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还有花姨父这么个人存在,因为他中风了;这时候又听说花姨的宝贝儿子在外面养了个情妇,当然钱要从花姨这拿,他没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花姨的儿媳妇要跟这位哥哥闹离婚,花姨多次劝阻这婚算是没离,但这俩人都不消停,也都不管孩子,丢给花姨带,她儿媳妇三天两头往北京跑说是在做生意,上次去扫墓的时候见过这姐姐一次,一副能说会道的样子,让我们开车把她带到北京,一上车就开始狂打电话,还是两个,电话的隔音效果不太好,里面传来一个外地男子的口音,打情骂俏了一路。
这是四月初的事,结果刚隔了一个月就又听到花姨的消息,这次的消息不太好,说是花姨最近老觉得身体没劲,但也没去查,结果有一天突然晕倒了,到医院一查血色素才剩6克,结果还没钱住院,管我大舅家借了5000,管我大姨妈家借了2000,这院才算住上。我问我妈这7000块钱够不够,如果还需要我这还有些,我妈说可能暂时不需要了,但这种钱借出去了就别惦记再要回来了,我说知道治病比较要紧。
老话说:挣命挣命。有些人拼命挣了一辈子钱却不舍得花,结果到头来依旧是一场空,然后花大价钱买一块金贵的墓地。这世界上死人总比活人多,而活人总有一天会占据死人的地方,就比如我们现在待的地方很可能是古时候某人的墓地,那到底这一生奔波苦是为了什么呢?没有什么能够永重不朽,那挣的到底又是什么呢? 5月11日 有没有应征司机的? 我想我大概是疯了,哥们儿要结婚,结果弄得我无比的兴奋与紧张。
看来参加男朋友的婚礼和参加女朋友的婚礼感觉真不一样,因为不认识新娘子,所以我觉得应该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些;而去参加女朋友的婚礼的时候就不会这么想,那时候的想法绝不能喧宾夺主。
于是我约了利去做指甲,全套的,手、脚都做,把眉毛也重新又修了,头发帘也剪短了,想买套衣服来着,结果没选中,给月打电话,让她把借去的我那两件旗袍还回来,反正是一通紧忙活,明天可是我两个哥们儿大喜的日子,如果能找到一个不喝酒的司机明天陪我赶场就太完美了,不过还好我不是完美主义者,找不着司机我就打车,绝不酒驾,我是个乖孩子。
说点倒霉的事,跟利做完指甲从地库取车上来忘记开大灯,拐弯的时候差点被一辆直行的车撞上,惊出我一身冷汗,慌忙把大灯打开,问利坐我的车害不害怕,利说不怕,我觉得她是在强装镇定或者是脑筋秀逗了;一路上聊些上学时候的事情,发现我竟然跟所有同学都不太熟,因为那时候我不常在学校出没,早晨起床心情不好就打电话给利让她帮我请假,在学校的时候也总是一副昏昏沉沉的样子,总也睡不醒,一下课就会第一个拿起包冲出教室,那时候有传言说我吃了什么,其实我只吃肉;聊起了一个上学的时候说毕业后五年会拿着钻戒来找我的男生,这典故到底怎么来的我想不起来了,反正他没喜欢过我我也没喜欢过他,我说前一阵子见到过他,在街上还带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利说他怎么能找到漂亮的姑娘呢?我说男生一般会说就能骗着姑娘,利说那你也骗个姑娘吧,我觉得这主意行,可以考虑一下;回家上楼发现因为穿了一双包头鞋结果脚指甲上的颜色给蹭花了,这50块钱算是白花了。 4月27日 想太多 最近man同学很喜欢隔三差五就组织一回小聚,无外乎喝酒、唱歌、瞎聊天,但因为频率有点儿过密,而大家总是车轱辘话来回说,一会儿轱辘轱辘你,一会儿轱辘轱辘他,所以我兴致便慢慢减淡了,以至于昨天一口酒也不想喝,只坐在地板上喝橙汁,冒充是在喝黄酒。
据说是因为我没喝所以大家都没high起来,但我觉得这只是个借口,其实大家都意兴阑珊了,但谁也不说,结果话题就又毫无创意的轱辘成让我赶快找个男朋友上面来了,可是他们的理由说来说去我也没听明白,我以为大概是他们对男根的崇拜,也许大概是我眼中没有冒出欲望的火光所以违背了自然规矩,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我坐在一边傻笑,橙汁太冰。每个男人都有一条根,就如同每个女人都有两个咪咪一样,这是天经地意的事,除此以外男人还需要有金钱、地位、气质、风度、体力、技巧……反正越发金光闪闪越好,满城都是黄金甲嘛,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嘴大金牙,没人关心这个男人除此以外还有什么,脑袋里有什么并不重要,能捞到钱都是真的,反正大家脱光了都一样,所以他穿了什么才是最重要。靠。他们说我没资格挑选男人,没资格找个老男人结婚,除非我露出白痴一样的笑容,每天琢磨着如何把男人操纵于股掌之间,要不然就可惜了我的脸蛋和大波。好吧,男人们,注意喽,现在可是个比真金白银的时代喽,我没有任何资格挑剔你们,不过你们需要交出你们兜里的全部money,哦,别跟我说切·格瓦拉,别跟我说Steve Vai,也别跟我说鲁普斯特和荣格,我要的只是——money和你的根。
即使没有喝酒我却已经达到了nature high的状态,关于money和根的事情越想越开心,抱着橙汁满地打滚,差点滚到窗户外面,好在窗帘救了我一命,因为我接收的态度非常好,一言不发的练习展示我白痴般傻笑所以同学们当机立断转换了话题,这节是历史课。
话说N年前有两个人在泰国大马路上对打,有许多泰国人侧目围观,但打架者并没有停手的意思,后来经多方劝阻终于把这俩人给拉开了……作为当事人之一我只记得曾经在泰国马路上打过一次架,到底为什么打的不太清楚,只知道是被人给挑拨的;但是另外一名当事人man想必非常之清醒,完全记得前因后果,以及所有在场观众的表情、语言、语调……原音重现了一遍之后我才顿悟:原来一直患有失忆症的人不是man而是我。man觉得这事有必要讲清楚,要不然心里不舒服,所以讲了两遍,故事讲两遍竟然没走样很值得佩服;而我只是记得有过这么一件事,并且可以算作我英雄事迹中的一章,还可以到处狂显摆,内心美得一塌糊涂。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man想太多,当初动起手来也是因为man想太多,我还挺爱那些pub里面的赤裸女郎,她们没有毛毛。
想太多,想太多,大概对于男人我想太多,其实有一副好皮囊外加一套好衣服已经很不错了,许多孤魂野鬼早就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了,来吧,我眼中充满欲望之火,给我money! 4月24日 长大成人 MSN上有许多人,百十来个吧,常在线的也总得有七八十个。许多是老友,认识了十年以上的;也有一些是工作原因添加的,写字的、画画的、搞活动的,这些人连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还有一些是各种原因加上的,不一而足。我时常怀疑我到底是不是真的认识这么多人,有时候连老友都要怀疑上一番:我真的认识他吗?因为大家平常也就是相安无事、相敬如傧,基本上也都不怎么聊天,而是有事说事,兴趣来了就多贫几句,没兴趣的时候把事情解决了就不再答话,这是我的一贯作风,我知道这样很冷,但我其实很介意被侵占了属于我的独立空间、时间的状态,我希望并需要保持这种自我的状态,否则很容易觉得空虚与无聊,继而开始真下的颓废,我知道这样不好,也时常在反省:这样是不是太自私、太冷淡、太不近人情……不过反思归反思,依旧保持我行我素,只不过有时心里会小不忍一下,不忍的情况严重一些的时候便会热情的回应一下,但不会让自己完全投入到人际交往中。
我大概因此得罪了不少人,这我知道,但我并不想改进,再好的朋友也不能分分秒秒腻在一起,这只能让人生厌,我们再如何多么彼此喜欢也要保持相对独立的人格,你成不了我,我也成不了你,你有你的人生,我有我的,谁也不能一直陪着谁。
这就是我长大成人的结论?!
可这腔调真是冷得让人讨厌,我知道,但我本来也不是什么热情的人。
还是说正题。昨天佳突然在MSN上跟我说话的时候还真有些出忽我的意料,上次我们见面已经有小半年了,还是我过生日的时候,那天人很多,我第一次见到他女朋友,那天还有别的许多许久没见的人,大家坐在一张大长桌上喝酒、聊天,慢慢就分成了小团体,因为声音太嘈杂,只能坐在附近的相互聊聊,也没什么主题,我记得我坐在桌子的最这边,他和他女朋友坐在桌子的另一头,整个晚上我好像也没单独和他说过什么话。后来散场了,我不记得和谁说再见,和谁没说,只记得最后我拿着一把钱说要去唱歌的时候竟然没人要配合我,都推三阻四的说第二天还要上班什么什么的。我甚至到现在也想不起来佳的女朋友长什么样了,我一直对记人的长相有障碍。
再上次是什么时候见到的佳我连想都想不起来了,想必是我某次抽疯的时候招呼了一大帮人来,但总是尽不好地主之宜,主人家总是自己跑到什么地方玩得尽兴或者独自发呆,而不去管客人们到底怎样,都好不好,是否玩得开心……还好,朋友们都不太计较我,而且对我这个完全没有组织能力的人的组织还能热烈响应很让我感动。说回佳,我们曾经确实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倒底是从什么时候变得疏远了起来呢?
其实我所有关于童年友情的记忆都停留在了94年的夏天。那年夏天很热,但比天气更热的是美国世界杯,我知道了一个叫做玫瑰碗的地方;那年夏天之前的一年其实我们几个已经开始各奔东西了,但在那个夏天我们又奇迹般的合体,差不多每天都要混在一起,上午他们便会在我家那个独院聚齐,下五子棋、玩争上游,输了的喝凉水、用乒乓球拍打屁股,吃光我家冰箱里所有的东西,天气太热的时候就用黑色橡皮管接上水龙头满院的浇水,时常人也被当成花给浇了,那年代我们听beyond,磁带的,热血沸腾,虽然黄家驹已经死了,但beyond变得空间的火爆。隔三差五我们也会出去玩,但我不太喜欢只有我一个女生混在他们一帮男生中间,太招摇,总要想尽办法再掺和起来一个女生,但往往是费力不讨好。那时候爱情离我们太远,但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总觉得友情是天底下最大的事情,没有什么可以抵得过我们的友情。
那个夏天过得很快,秋风一起我们继续各奔东西,然后那个时代便一去不复返了。先是佳慢慢和我们渐行渐远,然后是我,到底还是要离去,在友情变得快要朦胧的时候我只得先跳出来退出,我无法应付复杂的事情,那只好在事情变得复杂之前先结束掉。
然后我们长大成人了,也许不会再遇到那时候那样的友情和那群天真漂亮的男孩儿了吧?可人总要长大,再留恋也于事无补,不如接受已经长大成人这个事实,他们变成聪明的男人,我也变成了还算漂亮的女人,也就足够了吧?
不过,昨天我还是一直在威逼利诱佳来表扬我,然后他就很配合的表扬了我,美得我心花怒放,这是以前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虽然我在心底一直羡慕他是个既聪明又漂亮的男生,但见了面谁也不会服谁,我泼他一身水的时候他也会毫不手软地泼回来,那时候的我们都很没有气质。
那时候我们常听的beyond总会唱一个词——唏嘘,结果十几年后我们也开始唏嘘了起来。
楠:你现在跟谁还有联系啊?
佳:跟谁都没有了,感觉跟大家都挺生分的
楠:其实我也差不多了,可能因为见面的机会少吧
佳:我一直说去找张和白吃个饭,就一直烦懒没去,唉,其实住的挺近的
楠:五一去吧
佳:人大了事就多了
楠:是啊,人大了就懒了,想的事也多了
我们真的长大成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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